介紹
一級行政單位
隋朝開皇九年(公元589年)以地有昭潭而名,改湘州為潭州,設立潭州總管府。隋煬帝時廢除潭州,另立一級行政單位長沙郡,但轄區縮小。
元朝至元十四年(1274年)立湖廣等處行中書省,又稱潭州行省。十八年(1281年),遷省治到鄂州,不再稱潭州行省。
二級行政單位
唐武德三年(621年),又改長沙郡為潭州。五代梁天成二年(927年),馬殷建楚國,改潭州為長沙,作國都。北宋乾德元年(963年),復置潭州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4年),改潭州為潭州路,為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治所。元至元十八年(1281年),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。文宗天曆二年,以潛邸所幸,改天臨路。元至正二十一年(1364年),朱元璋改天臨路為潭州府。明洪武五年(1372年),再改為長沙府。
相關信息
潭州,長沙,中都督府。開元戶二萬一千八百。鄉六十九。元和戶一萬五千四百四十四。鄉六十九。今為湖南觀察使理所。
管州七:潭州,郴州,永州,連州,道州,邵州。縣三十四。
禹貢荊州之域。春秋時為黔中地,楚之南境。秦並天下,分黔中以南之沙鄉為長沙郡,以統相川。下言長沙郡地者,皆禹貢荊州之域,楚之南境也。按東方朔記“南郡有萬里沙祠,自湘川至東萊,地可萬里,故曰長沙”。漢初以吳芮有功,封長沙王。至景帝,封其子發為王,因入朝,有詔諸王迭起舞,王但張α而已。帝怪而問之,對曰:“臣國小地狹,不足以迴旋。”帝悅,益以武陵、桂陽二郡。自漢至晉,並屬荊州。懷帝分荊州湘中諸郡置湘州,南以五嶺為界,北以洞庭為界,漢、晉以來,亦為重鎮。今按其俗雜,有夷人名犭?,自言先祖有功,免徭役也。隋開皇九年平陳,改為潭州,取昭潭為名也,又置總管府。大業中罷牧,置都尉府,三年罷為長沙郡。武德四年,又置潭州總管府,七年改為都督府。
州境:東西一千六十里。南北五百七十五里。
八到:西北至上都二千四百四十五里。北至東都二千一百八十五里。正南微東至衡州四百六十里。北至岳州水路五百五十里。東南至袁州五百二十五里。西北至朗州四百里。東至洪州九百八十里。
貢、賦:開元貢:葛布十五匹。元和貢:絲布十五匹。
管縣六:長沙,醴陵,瀏陽,益陽,湘鄉,湘潭。
長沙縣,緊。郭下。本漢臨湘縣,屬長沙國。隋改為長沙縣,屬潭州。
嶽麓山,在縣西南,隔湘江水六里,蓋衡山之足也,故以“麓”為名。
雲母山,在縣北九十里。列仙傳“長沙雲母,服之不朽”。
銅山,在縣北一百里。楚鑄銅處。
昭山,在縣南七十里。臨湘水,下有旋潭,甚深無底,州之得名因此也。
湘水,南自衡山縣界流入於岳州湘陰縣界。
故尉城,在縣西北七十里。孫權以程普為長沙縣西部都尉,以防關羽,因立此城。故陶關,在縣西南五里。晉杜?據湘州反,陶侃討之,因置此城。
賈誼宅,在縣南四十步。
吳芮墓,在縣北四里。
陶侃墓,在縣南二十三里。
醴陵縣,中下。西北至州一百八十里。本漢臨湘縣地。禹貢“岷山導江,東別為沱,又東至於醴”,是也。後漢置此縣,屬長沙郡,吳封顧雍為長沙侯,而家人不知是也。隋平陳,省入長沙,武德四年復置。
瀏陽縣,中下。西至州二百五十里。本漢長沙國臨湘縣地,吳置瀏陽,因縣南瀏陽水為名。隋平陳廢,景龍二年復置。
益陽縣,上。東南至州一百八十里。本漢舊縣,屬長沙國,在益水之陽,因名。隋平陳,屬潭州。
氵資水,一名茱萸江,南自邵州流入,經縣南三十步。縣西有關羽瀨,南對甘寧故壘,昔羽屯兵水北,孫權令魯肅、甘寧拒於此水,寧謂肅曰:“羽聞吾咳唾之聲,必不敢渡,渡則成擒也。”羽夜聞寧處分,曰:“興霸聲也。”遂不渡茱萸江。
益水,出縣東南益山,東北流入氵資水。
關羽故壘,在縣西十五里。
湘鄉縣,緊。西北至州二百三十里。本漢湘南縣之湘鄉也,後漢立為縣,屬零陵郡。自吳至陳並屬衡陽郡。隋省入衡山縣,武德四年復置。
石魚山,其石色若雲母,開發一重,石若魚形刻畫,燒之作魚膏臭。在縣西一十五里。
龍山,有鍾乳穴,在縣南二百四十里。
漣水,在縣南四十五里。煮水一石,得鹽五升。
湘潭縣,緊。東北至州一百四里,陸路一百二十里。本漢湘南縣地,吳分立衡陽縣,晉惠帝更中衡山,歷代並屬衡陽郡,隋文屬潭州。天寶八年改名湘潭。
涓湖,溉良田二百餘頃,縣西七十里。
湘水,經縣理東。